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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掉了手機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

> 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,請記得一件事
> ~不是要觸霉頭,只是告訴大家該有的權益
> 絕對絕對不要先去系統商停話

第 1
>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,記得拿報案三聯單,一定要拿。

> 第 2
> 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
> sim卡亂打,打越多越好,手機越容易找回。

> 第 3
> 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。

> 第 4
> 收到上月帳單後,拿著報案三聯單, 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。(
> 法律規定的)

> 有趣的來了,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, 他會找誰要呢?
>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 > ........(電信法第56條 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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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苦海紅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